要 旨:
男性受感訓處分人之新收執行業務,將移由該臺灣岩灣、東成技能訓練所
接辦
主 旨:本部所屬臺灣岩灣、東成技能訓練所業已啟用,有關男性受感訓處分人之
新收執行業務,將移由該二技能訓練所接辦。請轉知 大院所屬各地方法
院,自本 (八十五) 年六月一日起,依說明一之區域指定之,將是類收容
人送往該二技能訓練所執行。請 查照。
說 明:一 前揭臺灣岩灣、東成技能訓練所新收男性受訓處分人之區域指定如左
:
(一) 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:接收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各分局及台北縣、桃
園縣、新竹市、新竹縣、苗栗縣、台中市、台中縣、基隆市、宜蘭
縣、花蓮縣等縣市警察局移送經法院裁定交付感訓之男性受感訓處
分人。
(二) 臺灣東成技能訓練所:接收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各分局及彰化縣、南
投縣、雲林縣、嘉義市、嘉義縣、台南市、台南縣、高雄縣、屏東
縣、台東縣、澎湖縣、金門縣、連江縣等縣市警察局移送經法院裁
定交付感訓之男性受感訓處分人。
二 至於各直轄市警察分局及縣、市警察局移送經法院裁定交付感訓之女
性受感訓處分人,則仍請依本部八十一年八月二十七日法 81 監字第
一二七五五號函之指定,統一送往臺灣花蓮監獄附設之技能訓練所執
行。
三 前揭臺灣岩灣、東成技能訓練所住址、電話如左:
(一) 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:台東市興安路二段六四二號。電話: (○八
九) 二二四七一一。
(二) 臺灣東成技能訓練所:台東縣卑南鄉美農村十八鄰班鳩一號。電話
: (○八九) 五七○一一七。
四 前揭受感訓處分人之送執行,務請於上班時間內送達,以利接收作業
之進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