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監院所嗣後報請收容人重病住院治療補助費用,應敘明補助原因並檢附 相關文件以憑彙辦
主 旨:各監院所嗣後報請收容人重病住院治療補助費用,應敘明補助原因並檢附 相關文件(就醫診療費用收據正本憑證黏存單、清寒證明等),以憑彙辦 ,請 照辦。 正 本: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、本部所屬監獄、技能訓練所、少年輔育院 副 本:各看守所、少年觀護所、本部會計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