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於貪瀆案件之蒐證極為不易,應儘速偵辦,避免因不當稽延或積壓而增 加調查證據之困難
主 旨:請轉知所屬各地方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檢察官,由於貪瀆案件之蒐證極為 不易,因此受理此類案件後,即應掌握機先儘速偵辦,避免因不當稽延或 積壓而增加調查證據之困難。請照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