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 旨:
各監院所檢閱收容人寄、送入之出版品內容是否涉及妨害風化時,依行政
院新聞局所訂之衡量標準確實辦哩
主 旨:今後各監院所檢閱收容人寄、送入之出版品內容是否涉及妨害風化時,希
依行政院新聞局所訂之五款衡量標準確實辦哩,請 照辦。
說 明:前揭五款衡量標準如次:
一、內容記載足以誘發他人性慾者。
二、強調色情行為者。
三、人體圖片刻意暴露乳部、臀部或性器官,非供學術研究之用或藝術展
覽者。
四、刊登婦女裸體照片,雖未露出乳部、臀部或性器官,而姿態淫蕩者。
五、雖涉及醫藥衛生保健,但對性行為過分描述者。
《編註》
一、新聞局已裁撤,原業務由文化部管轄。
二、應參考大法官釋字第 617 號解釋之內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