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07.20 03:22

行政函釋

發文單位:
法務部
發文字號:
(83)法監字第 10062 號
發文日期:
民國 83 年 05 月 18 日
要  旨:
各監院所檢閱收容人寄、送入之出版品內容是否涉及妨害風化時,依行政
院新聞局所訂之衡量標準確實辦哩
主  旨:今後各監院所檢閱收容人寄、送入之出版品內容是否涉及妨害風化時,希
     依行政院新聞局所訂之五款衡量標準確實辦哩,請  照辦。
說  明:前揭五款衡量標準如次:
     一、內容記載足以誘發他人性慾者。
     二、強調色情行為者。
     三、人體圖片刻意暴露乳部、臀部或性器官,非供學術研究之用或藝術展
       覽者。  
     四、刊登婦女裸體照片,雖未露出乳部、臀部或性器官,而姿態淫蕩者。
     五、雖涉及醫藥衛生保健,但對性行為過分描述者。

《編註》
一、新聞局已裁撤,原業務由文化部管轄。
二、應參考大法官釋字第 617  號解釋之內容。
資料來源:
法務部矯正人員訓練所教化函令彙編(91年4月版)第 24 頁
矯正署函令彙編(104年8月初版)第 199-200 頁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