戒嚴時期依戰時軍律判處徒刑確定者,現已非在作戰時期,自得適用刑法 關於假釋之規定
主 旨:行政院函釋:戒嚴時期依戰時軍律判處徒刑確定者,現已非在作戰時期, 自得適用刑法關於假釋之規定。請查照。 說 明:依行政院八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台八十一法字第四三○八一號函副本辦 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