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請行政院衛生署自八十三會計年度起,協助各監院所辦理新收收容人愛 滋病篩檢業務
主 旨:本部所屬監、院、所自八十三會計年度起辦理新收收容人愛滋病篩檢業務 ,請惠予協助辦理。請查照。 正 本:行政院衛生署 副 本:臺灣省政府衛生署、省婦幼衛生研究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