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地方法院檢察處核准假釋中付保護管束人住居所遷移,函請遷入地區之 管轄法院檢察處另行指定保護管束者,繼續執行未了期間之保護管束時, 應副知原執行監獄
主 旨:各地方法院檢察處核准假釋中付保護管束人住居所遷移,函請遷入地區之 管轄法院檢察處另行指定保護管束者,繼續執行未了期間之保護管束時, 應副知原執行監獄,以利保護管束之執行。請查照並轉行照辦。 說 明:依據本部「七十八年度觀護人訓練研習會」討論議題十、決議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