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否准該被告與其大陸親屬通信,及以如何方式為之,應由各收容機關依 羈押法準用監獄行刑法有關規定,依職權決定,而收容人申請經由中華民 國紅十字會通信,其發信地址准用收容所機關地址,但不得書寫機關名稱
全文內容:一 關於是否准該被告與其大陸親屬通信,及以如何方式為之,應由各收 容機關依羈押法準用監獄行刑法有關規定,本諸職權斟酌決定。 二 至於有關收容人申請經由中華民國紅十字會與大陸親屬通信,其發信 地址,准用收容所機關之地址,但不得書寫機關名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