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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
發文單位:
法務部
發文字號:
(74)法律字第 9878 號
發文日期:
民國 74 年 08 月 12 日
要  旨:
民法親屬編第一千零五十九條第一項但書所稱「母無兄弟」,依其立法意
旨,係指於約定子女從母姓之時,母無兄弟而言。母自始無兄弟,於約定
子女從母姓之時仍無兄弟者,固為「母無兄弟」。母雖自始有兄弟,惟嗣
後死亡,而於約定子女從母姓之時無兄弟者,亦屬所稱之「母無兄弟」,
得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九條第一項但書規定,約定子女從母姓。
全文內容:民法親屬編第一千零五十九條第一項但書所稱「母無兄弟」,依其立法意
          旨,係指於約定子女從母姓之時,母無兄弟而言。母自始無兄弟,於約定
          子女從母姓之時仍無兄弟者,固為「母無兄弟」。母雖自始有兄弟,惟嗣
          後死亡,而於約定子女從母姓之時無兄弟者,亦屬所稱之「母無兄弟」,
          得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九條第一項但書規定,約定子女從母姓。
資料來源:
法務部法規諮詢意見 (二) (上冊) 第 238 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