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 旨:
高雄監獄函報台灣省立各公立醫院對監獄收容人等給予醫療之優待,提供
急診病床位,對高雄市政府所屬公立醫院不發生效力案
主 旨:貴監函報台灣省立各公立醫院對監獄收容人等給予醫療之優待,提供急診
病床位,對高雄市政府所屬公立醫院不發生效力乙案,復如說明二,請
查照。
說 明:一、復本年一月二十七日高監泰衛字第○二三八號函。
二、檢附本部七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法 72 監字第一五二六三號,致高
雄市政府衛生局,函抄本乙件,請逕洽該局辦理。
副 本:台灣高雄少年輔育院、台灣高雄看守所、台灣高雄少年觀護所(均含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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