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學生直系親屬喪亡請假奔喪
主 旨:貴院函報學生直系親屬喪亡請假奔喪一案,復希 查照。 說 明:一、復七十二年二月二日高輔訓字第○一○○號函。 二、貴院學生如有直系親屬喪亡時得准在管理人員戒護下返家探視,並於 廿四小時內回院,其在外期間予以計算執行感化教育之日期。 正 本:台灣高雄少年輔育院 副 本:台灣彰化少年輔育院、台灣桃園少年輔育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