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本件彰化銀行新營分行練習員如具有公務員身分,則其於營業時間後, 在結賬清理櫃台時 (對內仍為辦公時間) 拾得非銀行所有之款項,既經送 警公告逾六個月無人認領,參照司法院院字第一四三二號解釋,似應歸國 庫所有。反之,如無公務員身分,即應有民法第八百零七條規定之適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