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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
發文單位:
前司法行政部
發文字號:
(62)台函監字第 08746 號
發文日期:
民國 62 年 08 月 20 日
要  旨:
各級法院因案借提訊問在保安處分處所執行之受處分人,於解還時,發現
感染疾病或重傷時,執行保安處分之機關,不可拒收,應依保安處分執行
法第十八條規定為適當之處理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資料來源:
法務部行政解釋彙編 (第二冊) (81年5月版) 第 1767、1768 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