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 旨:
本案為違反煙酒專賣條例所科之罰鍰,於由政府令其繳納並移送法院強制
執行無效後,由法院依財產案件處理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發給之債權憑
證,其請求權之時效及憑證之保存年限,現行法雖無明文,惟本案既係依
據民事強制執行所發給之債權憑證,可適用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請求權因
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之長期時效規定。
全文內容:本案為違反煙酒專賣條例所科之罰鍰,於由政府令其繳納並移送法院強制
執行無效後,由法院依財務案件處理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發給之債權憑
證,其請求權之時效及憑證之保存年限,現行法雖無明文,惟本案既係依
據民事強制執行所發給之債權憑證,可適用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請求權因
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之長期時效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