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罰金易服勞役 (如以罰金總額與六個月之日數比例折算時) 之執行期 間折算方式,應以日數計算執行一百八十日為準。
全文內容:關於罰金易服勞役 (如以罰金總額與六個月之日數比例折算時) 之執行期 間折算方式,應以日數計算執行一百八十日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