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民法繼承編關於遺囑方法之規定,於該編施行前為遺囑者不適用之,此 觀該編施行法第一條之規定自明,從而本件所謂日據時代法院公證人公證 之遺囑如係真實,且未具同編第三章第五節撤銷之情形者,似有同章第五 節所規定遺囑之效力。
全文內容:查民法繼承編關於遺囑方法之規定,於該編施行前為遺囑者不適用之,此 觀該編施行法第一條之規定自明,從而本件所謂日據時代法院公證人公證 之遺囑如係真實,且未具同編第三章第五節撤銷之情形者,似有同章第五 節所規定遺囑之效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