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受處分人遺留財物之處理,在法律未有明文規定前,可暫由執行保安 處分場所主管機關參照監獄行刑法有關之規定,以行政規章方式訂定處理 辦法處理之,不宜逕行適用監獄行刑法。
全文內容:關於受處分人遺留財物之處理,在法律未有明文規定前,可暫由執行保安 處分場所主管機關參照監獄行刑法有關之規定,以行政規章方式訂定處理 辦法處理之,不宜逕行適用監獄行刑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