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:::
網站導覽
回首頁
English
最新訊息
法規體系
綜合查詢
草案預告
相關網站
網站導覽
回首頁
English
:::
現在位置:
相關行政函釋
PDF
友善列印
相關行政函釋
發文單位:
前司法行政部
發文字號:
(44)台令刑字第 1788 號
發文日期:
民國 44 年 04 月 05 日
相關法條
:
中華民國刑法 第 42 條
(43.10.23)
要 旨:
如受刑人無財產可供執行時,可暫緩執行,俟服役期滿再行傳案易服勞役 。
全文內容:如受刑人無財產可供執行時,可暫緩執行,俟服役期滿再行傳案易服勞役 。
資料來源:
法務部行政解釋彙編 (第二冊) (81年5月版) 第 1351 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