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兩願離婚書,經夫妻雙方簽名或蓋章,並有律師二人以上作證簽名者, 應認為已具民法第一千零五十條所定之方式
全文內容:查兩願離婚者,經夫妻雙方簽名或蓋章,並有律師二人以上作證簽名者, 應認為已具民法第一○五○條所定之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