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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
發文單位:
法務部矯正署
發文字號:
法矯署安字第 11304011640 號
發文日期:
民國 113 年 08 月 23 日
要  旨:
檢送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「強化紀律及戒護管理效能」實施計畫(
四版),請各機關依旨揭實施計畫落實執行,並定期自行檢視;本署派員
視察各機關業務時得實施抽檢,並列入年度業務評比參考
主    旨:檢送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「強化紀律及戒護管理效能」實施計畫(
          四版)1 份,請查照。
說    明:一、請各機關依旨揭實施計畫落實執行,並定期自行檢視;本署派員視察
              各機關業務時得實施抽檢,並列入年度業務評比參考。
          二、本署 112  年 8  月 22 日法矯署安字第 11204005220  號函頒之法
              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「強化紀律及戒護管理效能」實施計畫(三
              版)及 112  年 8  月 25 日法矯署安字第 11204006010  號函,自
              即日起停止適用。
正    本:本署所屬各機關
副    本:法務部資訊處(第一類)(含附件)、本署秘書室(刊登法規資料庫)(
          含附件)、本署綜合規劃組(含附件)、本署教化輔導組(含附件)、本
          署後勤資源組(含附件)、本署矯正醫療組(含附件)、本署政風室(含
          附件)、本署安全督導組(含附件)
資料來源:
法務部
編  註:
1.依本筆資料,原法務部矯正署民國 112  年 8  月 22 日法矯署安字第
  11204005220 號函,自即日起停止適用。
2.依本筆資料,原法務部矯正署民國 112  年 8  月 25 日法矯署安字第
  11204006010 號函,自即日起停止適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