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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
發文單位:
法務部
發文字號:
法律字第 10803511840 號
發文日期:
民國 108 年 08 月 06 日
要  旨:
法務部就「宗教團體神職人員得否以預立遺囑方式,使其遺產不受民法特
留分規定之限制疑義乙案」之說明
主    旨:有關所詢宗教團體神職人員得否以預立遺囑方式,使其遺產不受民法特留
          分規定之限制疑義乙案,復如說明二,請查照。
說    明:一、復貴部 108  年 8  月 2  日台內民字第 1080223637 號函。
          二、有關所詢宗教團體神職人員得否以預立遺囑方式,使其遺產不受民法
              特留分規定之限制乙節,類此問題,本部業於 108  年 7  月 5  日
              以法律字第 10803508700  號函復貴部在案(諒達),仍請參照。
正    本:內政部
副    本:本部資訊處(第 1  類)、本部法律事務司(4 份)
資料來源:
法務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