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04.18 08:11

法規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辦理消費者保護宣導實施要點
公發布日: 民國 90 年 11 月 01 日
廢止日期:民國 112 年 09 月 28 日
法規體系: 行政執行機關 >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
立法理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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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依據:
    遵依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九十年年十月二十九日行執政字第五五○四三
    九號函函示辦理。
貳、目的:
    法務部係消費者保護主管機關,為落實消費者保護計畫及政策之執行
    ,特訂定本要點配合宣導相關消費者保護法令暨規定,以全面提昇本
    分署同仁或洽公義務人消費保護意識。
參、實施要領:
一、實施對象:
    本分署同仁暨洽公之義務人。
二、實施方式:
(一)文字宣導:蒐集(或彙編)相關消費者保護法規及資訊分送參考。
(二)口頭宣導:於同仁在職訓練或各項集會中宣導是類資訊。
(三)藝術宣導:以宣導海報張貼公告欄,供同仁或義務人屬參閱。
(四)專家宣導:分署編制員額偏少,遴聘消保專家學者蒞臨演講不易,
      以併同其他活動辦理為宜。
三、實施內容:
    以消費者保護有關之法令規章、案例及專家學者立論見解等有助於提
    昇消費者保護意識之資訊。
肆、細部措施:
一、資料蒐編:
    由政風室負責相關資料之蒐集、彙整、製作。
二、資料宣導:
    由政風室視狀況依前揭實施方式辦理宣導。
伍、績效陳報:
    依規於每月月底彙整當月辦理情形,陳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核列績效
    。
陸、附則:
一、本要點實施內容涉及「行政指導」,悉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。
二、本要點簽奉  處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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