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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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資訊稽核小組作業規定
公發布日: 民國 84 年 05 月 22 日
廢止日期:民國 89 年 05 月 15 日
法規體系: 法務部部內各單位 > 資訊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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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 為稽核本部所屬各機關電腦設備之使用及資訊檔案管理情形,以確保
    電腦設備安全與資訊機密維護,及提升資訊作業效率,依據「法務部
    暨所屬各機關資訊作業安全機密維護實施要點」訂定「法務部資訊稽
    核小組作業規定」。
二  本部資訊稽核小組,由本部資訊中心、檢察司、監所司、政風司、總
    務司、人事處、會計處、統計處等單位各推派一員組成之。
三  稽核對象為各級法院及分院檢察署及各監、院、所。
四  稽核方式如左:
 (一) 每年由本部定期派員前往受稽核機關實地稽核;必要時則以不定期
      抽查方式辦理。
 (二) 稽核人員應就稽核結果填報紀錄表 (紀錄表格式如附表一) ,並加
      以評分。

      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
      │法務部所屬機關八十五年度資訊作業稽核調查紀錄表│
      ├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┤
      │受考核機關│                │考核日期  │    │
      ├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┬──┼──┤
      │考核項目                    │配分│考核│備註│
     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│    │結果│說明│
      ├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┤
      │一  │(1)資料登錄、更新之時 │ 5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    │   效性               │  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資情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┤
      │料形│(2)資料登錄、更新之正 │ 5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登  │   確度               │  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錄 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┤
      │、  │(3)辦理資料校正之管制 │ 4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更  │   情形               │  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新 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┤
      │及  │(4)受理資料查詢與交換 │ 4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運  │   之管制情形         │  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用 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┤
      │辦  │(5)資料代碼、中文字碼 │ 2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理  │   新增管制之情形     │  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┤
      │二  │(1)資料檔案、系統文件 │ 4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    │   與操作手冊指定專人 │  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資份│   管理。             │  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料 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┤
      │檔  │(2)資料檔與系統程式之 │ 4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案  │   定期備份           │  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管 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┤
      │理  │(3)輸出報表作廢或作業 │ 2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及  │   所生之廢品定期蒐集 │  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備  │   銷毀               │  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┤
      │三  │(1)電腦設備配置之妥適 │ 6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    │   性及使用軟體是否合 │  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電維│   法                 │  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腦修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┤
      │設  │(2)電腦設備故障維修辦 │ 6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備  │   理情形             │  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之 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┤
      │使  │(3)電腦設備之指定保管 │  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用  │   、定期保養、保管紀 │ 5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、  │   錄、設備標識完整性 │  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保  │   。                 │  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養 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┤
      │與  │(4)電腦消耗物品之管理 │ 3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┤
      │四  │(1)資訊作業人力運用情 │ 6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    │   形                 │  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人力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┤
      │員備│(2)作業人員之人力備援 │ 5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操援│   情形               │  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作情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┤
      │熟形│(3)作業人員之操作熟練 │ 5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練  │   度                 │  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度 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┤
      │、  │(4)作業人員在職訓練辦 │ 4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人  │   理情形             │  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┤
      │五  │(1)作業人員作業權限與 │ 5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    │   密碼管制情形       │  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各情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┤
      │項形│(2)機房環境及設備配置 │ 4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安  │   場所之安全防護     │  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全 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┤
      │防  │(3)機房管理與門禁管制 │ 4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護  │   情形               │  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措 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┤
      │施  │(4)災變復原計畫之擬訂 │ 4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之 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┤
      │執  │(5)資訊作業人員之進用 │ 3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行  │   調查               │  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┤
      │六  │(1)各項應用系統實施完 │ 5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    │   整程度             │  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其 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┤
      │他  │(2)資訊推動小組之組成 │ 3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    │   及實際運作情形     │  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   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┤
      │    │(3)資訊作業經費運用情 │ 2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│    │   形                 │  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├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┤
      │  評  分  合  計            │100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├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┴──┴──┤
      │建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│
      │議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│
      │事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│
      │項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│
      └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
五  稽核項目如左:
 (一) 資料登錄、更新及運用辦理情形。 (百分之二十)
 (二) 資料檔案之管理及備份。 (百分之十)
 (三) 電腦設備之使用、保養與維修。 (百分之二十)
 (四) 人員操作熟練度及人力備援情形。 (百分之二十)
 (五) 各項安全防護措施之執行情形。 (百分之二十)
 (六) 其他應行注意事項。 (百分之十)
    稽核細項及考評標準如紀錄表。
六  稽核結果於二週內完成「資訊作業稽核結果報告」 (如附表二) ,簽
    報部長後函復,並送請本部相關單位列入年終考核成績。

        年    月份資訊作業稽核結果報告
    ┌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┐
    │機關名稱│辦理績效│仍待改進部分│
    ├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┤
    │        │        │            │
    │        │        │            │
    │        │        │            │
    │        │        │            │
    │        │        │            │
    │        │        │            │
    │        │        │            │
    │        │        │            │
    │        │        │            │
    │        │        │            │
    └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┘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