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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工友平時考核及獎懲標準注意事項
公發布日: 民國 91 年 02 月 01 日
廢止日期:民國 96 年 01 月 02 日
法規體系: 矯正機關 > 法務部矯正署泰源監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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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三 章 工作須知

五、辦公室工作要領:
    上班時間應在指定座位靜候差遣,不得無故離開或伏案假眠。
    每日上下午上班前,辦公桌椅及用具均應擦拭乾淨,排放整齊。
    每日下班後,應將辦公室打掃整潔。
    上班前應將門窗開啟,並劃掀日曆校正時鐘。
    下班時,應將門窗關閉鎖固,以防竊盜或風雨侵入,並注意關閉電氣
    設備。
    門窗、玻璃、地板應定期擦拭,保持乾淨。
    茶杯、茶壼、茶桶、熱水瓶、保溫杯,應每日傾倒洗刷。
    廢棄字紙如有必要搗碎,應用碎紙機或即時焚燬。
    公物傢俱等應妥善使用、保管、用畢放置適當地點,不可浪費糟蹋。
    傳遞公文要迅速、謹慎,不得積壓遺失、避免誤送。文件如遭拒收或
    無人接收或發生其他意外事故,應立即報告主管人員。
    接聽電話語氣聲調應謙和有禮,接待來賓態度要和藹禮貌,並婉拒閒
    雜人員進入辦公室。
    不得使用辦公室電話向外嬉戲聊天。
    小心火燭,辦公室內不得點燃物品。
    上班工作服裝要整潔,不得穿著熱褲及拖鞋。
    私事差遣得予婉拒,以免影響公務。
六、清潔工作:
    個人負責打掃處所,應隨時注意打掃乾淨,辦公室內外均應每日清掃
    擦拭,保持整齊清潔。
    電腦、傳真機、影印機、打字機、電話機等,應小心擦拭。
    舖有地毯之室內,應以吸塵器吸取灰塵,保持清潔。
    辦公室內之舊報紙,每日下班時須收拾整齊,送往指定處所存放。
    垃圾污水不可隨地傾倒,造成髒亂。
七、搬運工作:
    服從管理人員指揮調度,不得無故違抗。
    搬運物件要小心謹慎、輕拿輕放、避免破損。
    繫捆繩索要小心牢固,不可損及物件。
    堆放物品要整齊安全,搬運工具要妥善保管。
    工作要勤奮並注意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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