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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、司法院令:訂定「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收支運用及監督管理辦法」

主管機關: 行政院
發布機關: 行政院 《會銜》
發布日期: 104.07.14
發布字號: 院臺法字第1040037651號;院台廳刑一字第1040018228號 令
異動性質: 制定
施行狀態: 自公(發)布日或溯及施行(實施)
法規名稱: 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收支運用及監督管理辦法
圖表附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