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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各機關政風機構考績案件送核作業程序表」,並自100年7月20日生效,請 查照。

主管機關: 法務部政風司
發文機關: 法務部
發文日期: 100.07.15
發文字號: 法政字第1001108316號 函
異動性質: 修正
主  旨: 修正「各機關政風機構考績案件送核作業程序表」,並自100年7月20日生效,請 查照。
法規名稱: 各機關政風機構考績案件送核作業程序表
說  明: 一、相關文號:本部95年3月9日法政字第0951103225號函。 二、檢附「各機關政風機構考績案件送核作業程序表」修正規定、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。
辦  法: <br />
法規內文:
本案為圖表,無條列式內文
立法理由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