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、經複評為優等以上之研究報告,本部得輯印出版「法務研究選輯」分 送全國各指定寄存圖書館、本部各單位、所屬機關及相關機構參考, 並刊載於本部網站,另依法務部及所屬機關出版作業要點辦理公開銷 售。
六、經複評為優等以上之研究報告,本部得輯印出版「法務研究選輯」分 送全國各指定寄存圖書館、本部各單位、所屬機關及相關機構參考, 並刊載於本部網站,另依「法務部及所屬機關出版作業要點」辦理公 開銷售。